济南守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济南诺亚应急设备有限公司申请诉中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482财保531号
判决日期:2020-08-24
法院: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济南守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济南诺亚应急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济南守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济南诺亚应急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0万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申请人济南守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愿以其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济南诺亚应急设备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0万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高成修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于鑫
判决日期
202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