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司杰等与济南市匡山热力中心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104民初6619号
判决日期:2020-08-24
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朱司杰、李国玲与被告济南市匡山热力中心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6日立案。原告朱司杰、李国玲于2020年3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朱司杰、李国玲撤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朱司杰、李国玲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左琦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孙晓松
判决日期
202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