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骆越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海忠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桂1422民初1479号
判决日期:2020-08-24
法院:宁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陈海忠诉广西骆越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6日立案。陈海忠于2020年8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陈海忠撤诉。
案件受理费116元,减半收取计58元,由原告陈海忠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黄晓芳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张怡滢
判决日期
202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