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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和兴
联系方式:7810885
注册时间:2002-02-19
公司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两河工业园区
简介:
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劳务分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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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陕西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儿女白河县天尔秀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纪维借款合同执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陕0929执107号之三         判决日期:2020-08-28         法院: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白河县人民法院(2019)陕0929民初918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01月10日向被执行人白河县天尔秀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白河县天尔秀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白河县天尔秀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70710010120100003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9400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庞勇 二〇二〇一月十日 书记员姜曼
判决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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