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联合混凝土有限公司鄄城分公司与山东菏泽水利工程总公司、王希同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726民初2488号
判决日期:2020-08-27
法院: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菏泽联合混凝土有限公司鄄城分公司与被告山东菏泽水利工程总公司、王希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7日立案。原告菏泽联合混凝土有限公司鄄城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菏泽联合混凝土有限公司鄄城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徐文娟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李芬芬
判决日期
2020-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