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75云南华选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507民初8075号之三
判决日期:2020-08-27
法院: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云南华选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南华选投资有限公司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20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云南华选投资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53007.5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8007.50元,由原告云南华选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唐灿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邓菲
书记员居丹丹
判决日期
2020-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