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舜业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与临汾市钢田环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彭庆宝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113执保959号
判决日期:2020-08-26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保全人山东舜业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临汾市钢田环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彭庆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鲁0113财保21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保全人临汾市钢田环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彭庆宝名下的银行存款25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770元,由申请保全人山东舜业压力容器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杜杰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王雪
判决日期
20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