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振城建设有限公司与毛冠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982民初2651号
判决日期:2020-08-21
法院: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盐城市大丰区振城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毛冠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2日立案,原告盐城市大丰区振城建设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申请减、缓、免交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盐城市大丰区振城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韩云龙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吕杨
书记员李霞
判决日期
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