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永生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闽06民申30号
判决日期:2020-08-24
法院: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福建元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苏永生、陈小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2019)闽0602民初71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福建元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再审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福建元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傅志杰
审判员黄泽强
审判员傅京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朱俊平
书记员邹晓燕
判决日期
202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