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九路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静态交通泊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袁华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526民初1080号
判决日期:2020-08-21
法院: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山东九路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静态交通泊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袁华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山东九路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日以被告已同意支付货款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山东九路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510元,减半收取计3755元,由山东九路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众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书记员张瑞
判决日期
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