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九建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涛合同纠纷普通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黑0110执376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8-17
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九建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涛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4月29日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及限制消费令,责令其履行(2019)黑0110民初700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7月9日通过黑龙江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执行司法查询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相关财产信息,系统反馈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
本院于2020年7月2日轮候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李涛名下的坐落于香坊区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本院已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本院的执行情况,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魏翔鹏
审判员李爽
审判员陈玲玲
(院印)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书记员王硕
判决日期
20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