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丰置业有限公司与亚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982民初2352号
判决日期:2020-08-21
法院: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苏鼎丰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亚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3日立案受理。原告江苏鼎丰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江苏鼎丰置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230元,减半收取7115元,由原告江苏鼎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徐中宁
人民陪审员马月芹
人民陪审员吴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韦慧
判决日期
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