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华与唐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唐山市中房房地产开发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冀0203民初2442号
判决日期:2020-08-21
法院: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谢小华与被告唐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唐山市中房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三人唐山市华厦建设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2日立案。原告谢小华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谢小华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刘英红
人民陪审员张妍
人民陪审员苏美佳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张天洁
书记员冯艳霞
判决日期
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