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王立军、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等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05民终120号
判决日期:2020-08-17
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因与被上诉人王立军、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2019)皖0504民初18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2019)皖0504民初185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710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陈友妹
审判员赵辉
审判员方芳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法官助理陈曼
书记员袁园
判决日期
20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