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信德建材有限公司与嘉兴市秀洲区水利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浙0703民初784号
判决日期:2020-07-23
法院: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金华市信德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嘉兴市秀洲区水利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4日立案。原告金华市信德建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金华市信德建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366元,减半收取计3683元,由原告金华市信德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卢炳奎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代书记员陈丹
判决日期
202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