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嘉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魏建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浙0481民初124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7-23
法院:海宁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嘉兴市嘉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魏建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30日立案。原告嘉兴市嘉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嘉兴市嘉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7736元,减半收取1386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8868元,由原告嘉兴市嘉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艳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郭坚鸿
判决日期
202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