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执7785贵州国黔建设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四星凯钢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0)粤0112执7785号
判决日期:2020-08-03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你双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广州市四星凯钢贸易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支付鉴定费的义务,根据贵州国黔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广州市四星凯钢贸易有限公司自动足额缴纳款项,现本案执行完毕。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判决日期
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