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远洪与始兴县兴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粤0222民初24号
判决日期:2020-08-18
法院: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文远洪与被告始兴县兴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东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3日受理。2020年7月17日,原告文远洪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文远洪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0972元,减半收取计20486元,鉴定费50000元,合计70486元,由原告文远洪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张星辉
人民陪审员李伟龙
人民陪审员黄志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书记员黄云
判决日期
20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