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与徐燕飞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01民初15853号
判决日期:2020-08-14
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与被告徐燕飞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欠款合计34416.56元,并支付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全部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透支原告信用卡款34416.56元,原告向被告催款,但被告未还款,原告遂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的起诉。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冯玮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张岚
判决日期
2020-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