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辽0112执4460号
判决日期:2020-08-14
法院: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刘福柱)承揽合同纠纷(写明案由)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19)辽0112执4460号案件的执行。
终结(2019)辽0112执4460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刘福柱)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执行长周永克
执行员吴丽
执行员聂令宇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杨洪铭
判决日期
2020-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