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颐生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与重庆宏融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渝0105民初9690号
判决日期:2020-08-12
法院: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重庆颐生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宏融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铁山坪生态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受理后,依法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二被告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颐生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重庆颐生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大伟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马燕群
判决日期
20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