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城区建设开发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案号:(2019)粤06民终8026号
判决日期:2020-08-12
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城区建设开发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7)粤0606民初33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彭进海
审判员侯旭东
审判员麦闻文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颜茜
书记员冯自全
判决日期
20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