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源法律师事务所与武汉华工团结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2执3295号
判决日期:2020-07-24
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沪0112民初6769号民事判决书,经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人民币1012193.41元及执行费12521.93元,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武汉华工团结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24715.34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按银行贷款利率加倍计付的利息,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沈萍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书记员吴军
判决日期
20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