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汇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东营市东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623民初1510号
判决日期:2020-07-23
法院: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无棣汇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营市东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立案。原告无棣汇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无棣汇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060元,减半收取计453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220元,由原告无棣汇泰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丁北北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张家丽
判决日期
202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