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庆龙与江西润财建设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苏0707民初3814号
判决日期:2020-07-23
法院: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江西润财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韦庆龙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人江西润财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韦庆龙在本院(2020)苏0707执1392号案件的执行标的款347000元,并向本院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对被申请人韦庆龙在本院(2020)苏0707执1392号案件的执行标的款347000元予以冻结。
案件申请费2255元,由申请人江西润财建设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秋红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房树芬
判决日期
202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