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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1177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宏生
联系方式:0564-8668915
注册时间:2001-07-31
公司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春秋乡柏岗
简介:
公路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养护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土石方工程,石料加工,劳务承包,建筑材料、沥青及沥青制品销售(不含危化品)。 (依法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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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皖15执95号         判决日期:2020-08-11         法院: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依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肥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3月3日作出的(2019)合仲字第0617号裁决,责令安徽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履行生效裁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安徽巢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仲裁阶段已申请保全安徽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舒城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0日,以(2019)皖1523财保144号民事裁定、(2019)皖1523执保240号冻结通知书,冻结安徽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存款3036050.46元
判决结果
一、划拨被执行人安徽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存款2538583.22元至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 二、解除舒城县人民法院(2019)皖1523财保144号民事裁定以及(2019)皖1523执保240号冻结通知书对安徽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徐学文 审判员鲍杰 审判员张菊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陶兴苗
判决日期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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