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稷药业有限公司与上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案号:(2020)粤06民辖终551号
判决日期:2020-08-11
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广东东稷药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0)粤0605民初565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上诉人广东东稷药业有限公司上诉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应由上诉人广东东稷药业有限公司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请求撤销原审裁定,裁定将本案移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彭进海
审判员侯旭东
审判员麦闻文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杨美茵
判决日期
20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