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质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民申1224号
判决日期:2020-08-10
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因与被申请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成都融洲新能源有限公司质权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06民终996号民事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雷伟
审判员陈珂
审判员曹文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景思源
判决日期
20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