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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海旺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剡文静
联系方式:0932-8218667
注册时间:2008-01-15
公司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合益医养3号办公楼10楼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石油化工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通信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土石方工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混凝土检测;预拌混凝土生产、加工、销售及混凝土制品生产销售;石油工程;油田建设;钻前工程;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维修;带电作业技术服务;高低压电力线路、配变电设施、配电开关控制设施、电气设备、通用仪表、通讯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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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志永、甘肃西城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甘1102财保35号         判决日期:2020-08-07         法院: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志永于2020年6月19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甘肃西城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在定西农商银行营业部账户16×××53内存款735200元。担保人本志永以其在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甘肃西城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在定西农商银行营业部账户16×××53内存款735200元。 申请保全费4196元,由本志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张军霞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王维
判决日期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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