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丹江口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6)鄂0381执38号之四
判决日期:2020-08-03
法院: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丹江口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申请人丹江口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在武当山特区环城路4号有房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丹江口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在武当山特区环城路4号1幢2单元402号;2幢1单元301、402、601、602号;2幢2单元202、601号;3幢1单元601、602号房产予以查封。在查封期间,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冯伟
审判员潘如文
审判员李晓勤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张韵韵
判决日期
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