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贵定县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黔27民终1053号
判决日期:2020-07-28
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王某因与被上诉人贵定县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河南林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贵定县人民法院(2019)黔2723民初12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王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刘国红
审判员倪安
审判员熊元伦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何青峰
书记员齐雯
判决日期
202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