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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银凤
联系方式:0394-8537818
注册时间:2010-08-31
公司地址:周口市港区李埠口乡周项路北侧
简介: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凿井工程、通信工程、铁路工程、机场场地工程、特种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公路养护、建筑渣土清运设备、建筑劳务作业分包、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铝型材、五金制品、制冷设备、机电设备、水利设备、发电设备、农业灌溉设备销售、金属门窗、塑钢门窗制作与销售、安防系统设备销售、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拆除工程(爆破性拆除除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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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新乡市前进钢结构有限公司、新乡市天宏彩板钢构厂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0702民初524号         判决日期:2020-07-30         法院: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河南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新乡市前进钢结构有限公司、新乡市天宏彩板钢构厂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河南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新乡市天宏彩板钢构厂的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河南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新乡市天宏彩板钢构厂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长李新生 审判员裴梅玲 审判员林铎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唐静
判决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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