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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
全民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006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志明
联系方式:0546-8338604
注册时间:1990-08-16
公司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104号
简介: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政设施管理;打字复印;润滑油销售;洗车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环境质量检测、污染源检查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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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山东金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591执888号         判决日期:2020-07-20         法院: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刘玉兰、山东金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潘德功、东营市坤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自愿申请撤销本案的强制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判决结果
终结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鲁0591执88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李贯英 审判员吴胜林 审判员高兴江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谭滨滨
判决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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