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山东金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591执888号
判决日期:2020-07-20
法院: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刘玉兰、山东金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潘德功、东营市坤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自愿申请撤销本案的强制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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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终结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鲁0591执88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李贯英
审判员吴胜林
审判员高兴江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谭滨滨
判决日期
20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