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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天京建筑工程监理事务所
股份合作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帅天泉
联系方式:025-86565827
注册时间:2003-02-19
公司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虎踞南路34号
简介:
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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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平洋与南京天京建筑工程监理事务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104民初5407号         判决日期:2020-08-06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平洋与被告南京天京建筑工程监理事务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赵平洋诉称,原告自2005年8月中旬入职被告公司,从事专职监理业务员工作。2012年8月原告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但退休不退岗,仍然继续从事原来的监理业务员工作,一直工作至2020年5月21日才离开被告处,离开原因是受被告逼迫所致(在考勤机上抹掉原告,让办公室叶主任通知)。原告作为被告公司的监理业务员,在运用专业知识及多方面努力下,于2012年6月8日促成了被告成为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紫金(建邺)科技创业特别社区一期项目(A.B地块)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紫金(建邺)科创社区工程)的项目中标人,同年7月1日,促成被告与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该监理合同约定的中标监理费为2092.33万元。按照公司业务人员工资的相关规定,该紫金(建邺)科创社区工程监理项目原告应当获得65万元的业绩提成,但被告仅在2014年1月底给原告发放了60%的提成款383780元,剩余的40%业绩提成始终没有发放。不仅如此,原告所促成的紫金(建邺)科创社区工程监理项目合同价为2092.33万元,按照公司对于业务人员的分级标准,监理合同价超过500万元(含)的情形下,该业务员就升级为一级业务总监,可享受一级业务总监的基本工资6500元每月。原告本应当享受四年的一级业务总监基本工资标准,但被告仅给予原告一年,次年就又依照普通业务员标准发放基本工资,被告此举极其不公平、不合理,严重损害了原告应享受的权益。另外,公司规定监理合同额达到400万(含)以上即可享受年终奖48200元,同样的根据2092万元的合同金额,原告应当享受5个年终奖,但被告也只给予了一年的年终奖,此举对原告极其不公平、不合理。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原告的业务提成款268265.6元、按照一级业务总监基本工资6500元∕月的标准补足12个月工资差额部分37800元、补足一年的年终奖金48200元,合计354265.6元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赵平洋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顾宝钢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见习书记员韩春文
判决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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