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怀英、河南省城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豫0527执1072号之三
判决日期:2020-08-05
法院: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高怀英申请执行王社恩、河南省城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王社恩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存款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王社恩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2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36655.84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需要续行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宋飞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张肖蕊
判决日期
20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