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与阮建文等清算责任纠纷一审案件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沪01民初360号
判决日期:2020-08-03
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诉被告阮建文、屠卫明、屠卫新、葛一峰、上海普陀区振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据级别管辖裁定移送本院,本院于2019年12月5日立案。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于2020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撤诉。
本案受理费26800元,减半收取计13400元,由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严耿斌
审判员刘雯
人民陪审员周丽丽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书记员陈天豪
判决日期
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