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灯与湖北弘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2823民初1730号
判决日期:2020-07-31
法院: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向家灯与被告湖北弘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向家灯于2020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陈述已与被告湖北弘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和解,要求撤回对被告湖北弘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向家灯撤回对被告湖北弘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66元,减半收取183元,由原告向家灯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向洪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黄海燕
判决日期
2020-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