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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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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李海林
联系方式:0371-66320526
注册时间:2003-06-17
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701-2703室
简介: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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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河南广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0105财保1512号         判决日期:2020-07-28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7982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出具保函,为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广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98200元或者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简冬琼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书记员张丹华
判决日期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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