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0192民初2283号
判决日期:2020-07-30
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1日立案。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征询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意见,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同意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400元,由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沈堃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陆承志
判决日期
202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