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湘0702执1840号申请执行人徐健缤与被执行人贵阳日报传媒集团名誉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湘0702执1840号
判决日期:2020-07-30
法院: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徐健缤与被执行人贵阳日报传媒集团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湘0702民初145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贵阳日报传媒集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贵阳日报传媒集团银行存款5100元或扣留、提取其等额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执行人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申请续行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刘毅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孙银军
书记员黄咪
判决日期
202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