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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泰鸿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向涵钰
联系方式:0818-3881118
注册时间:2017-02-14
公司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248号第1幢2单元6号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古建筑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管道工程、输变电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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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与四川泰鸿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家荣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17民终455号         判决日期:2020-07-30         法院: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刘斌因与被上诉人四川泰鸿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家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2019)川1702民初39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刘斌于2020年5月29日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刘斌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案件受理费212.5元,由刘家荣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212.5元,由刘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张爱东 审判员刘全明 审判员刘伟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冉香凝
判决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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