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渝民申1021号
判决日期:2020-03-29
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方城县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7)渝03民终2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方城县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王春晓
审判员彭国雍
审判员傅燕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徐春鹏
书记员刘妮
判决日期
2020-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