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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38664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明
联系方式:010-57818335
注册时间:1991-03-06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前一街16号
简介:
许可项目:公共航空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航空商务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打字复印;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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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与武元君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京03民终17063号         判决日期:2020-03-03         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空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武元君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3民初291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因双方已达成和解,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自愿申请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侯军 审判员邓青菁 审判员高贵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郭莹 法官助理闫韦韦 书记员赵宇
判决日期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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