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明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唐晓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云0103民初5904号
判决日期:2020-07-27
法院: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云南明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唐晓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8日立案,现原告云南明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明确表示被告唐晓顺已交清拖欠的物业费,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并表示不再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并要求本院按照原告云南明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判决结果
本院按原告云南明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陈芳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周航宇
判决日期
20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