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则艮与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0191民初254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7-27
法院: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魏则艮与被告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9日立案。原告魏则艮于2020年7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魏则艮撤回对被告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为1150元,由原告魏则艮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马晨翔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邱雯娟
书记员王旭升
判决日期
20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