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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程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南南
联系方式:0539-8053711
注册时间:2015-11-25
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鲁商中心A8号楼605室
简介:
电子工程、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系统集成;安防监控工程及网络工程设计施工;水电暖安装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消防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智能交通系统研发、销售与服务;机器人技术研发与应用;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服务;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网络安全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推广与应用;网上提供电子商务服务(不含金融类业务);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培训、办学、出国留学);仓储、货物道路运输;研发销售:电暖器、太阳能产品、空气净化器、净水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安防监控设备、教学设备、广播电视设备、水电暖器材、照明器材、消防器材、办公家具、厨具、家用电器、高低压配电设备、五金交电(不含油漆)、机电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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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程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302财保1292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07-21         法院: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请人山东立众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本院于同日作出了(2020)鲁1302财保12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冻结了山东蓝程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15×××85的银行存款(应冻结42万元,已冻结184.25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81×××40的银行存款(应冻结42万元,已冻结201.06元)。2020年7月6日,山东立众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解除本案对山东蓝程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15×××85银行存款的冻结; 二、解除本案对山东蓝程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81×××40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马超 审判员冯俊玲 审判员王红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杨娜
判决日期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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