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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乾云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光辉
联系方式:18601677207
注册时间:2004-12-21
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550号614室
简介:
销售: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项)、电子产品、电气设备、水泥及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商务咨询(除经纪),广告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开发,水电安装(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室内装潢,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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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上海乾云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湘执1号         判决日期:2020-07-18         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与上海乾云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中新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新房乾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银庄商业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华融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众澜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万方柯达贸易有限公司、中新房乾云(湖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俊尧、沈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9日作出的(2017)湘民初4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于2020年1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于2020年1月6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认为需要指定执行的,可以裁定指定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将本院立案执行的(2020)湘执1号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与上海乾云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中新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新房乾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银庄商业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华融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众澜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万方柯达贸易有限公司、中新房乾云(湖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俊尧、沈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指定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吴秋林 审判员杨庆文 审判员邓克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法官助理李迎春 书记员(兼)李迎春
判决日期
202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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