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冠县凯尔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525财保357号
判决日期:2020-07-17
法院: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于2020年6月2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已经生成(2020)鲁1525诉前调2744号,现申请人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部门的存款1607753.65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部门的存款1607753.65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文成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赵海峰
判决日期
2020-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