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永利兴建材租赁部与湖南奇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金平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1103民初2503号
判决日期:2020-07-17
法院: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永州市冷水滩永利兴建材租赁部与被告湖南奇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金平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永州市冷水滩永利兴建材租赁部于2020年7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永州市冷水滩永利兴建材租赁部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233元,减半收取616.5元元由原告永州市冷水滩永利兴建材租赁部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伍建军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代理书记员李淑
判决日期
2020-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