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化君、聊城华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581财保594号
判决日期:2020-07-16
法院: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徐化君诉被申请人聊城华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价值17万元的财产,并向本院提供了相应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聊城华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7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爱虎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崔红颜
判决日期
2020-07-16